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 办公厅关于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 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的通知
漳市监食生〔2020〕92号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古雷开发区、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漳州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的通知》(市监食生〔2020〕50 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省局工作要求及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真组织,强化领导。各地要严格按照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结合市局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及《关于开展2020年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漳市监〔2020〕87号)要求,进一步细化本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积极排查风险隐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突出重点,排查隐患。各地要坚持“及早发现、科学研判、提前预警、依法处置”的原则,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问题和重点企业认真梳理排查,重点排查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或超范围生产、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非法添加、产品标签标识不规范或虚假功能声称等问题,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行业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要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进货查验,不得销售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食品,不得虚假宣传、欺诈销售,要重点加大对母婴店、医院及其附近的食品销售单位的监督检查。对《通知》中涉及的食品类别以及检查中发现可能存在问题的食品,要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对检查和抽检中发现的问题,要追溯问题产品来源和流向,督促做好问题整改。
三、强化联动,落实责任。食品生产、流通、抽检、执法稽查等监管部门要履职尽责,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结果共用、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线索,要按照属地原则,做好线索通报、证据移交、案件查办等工作,做到追根溯源、处罚到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各地在检查中发现涉及其他地区或部门的问题线索,要及时通报相关地区和部门,协同采取监管措施。
四、加强宣传,总结提升。各地要加强信息公开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发布风险警示信息,及时公布监督抽检结果,及时曝光典型违法案例,震慑企业、引导公众安全消费。要创新监管方式,将好的经验做法转化为长效机制。请各地将专项整治的基本情况(应包含监督检查、抽样检验、问题处置、立案查处等基本信息)、主要做法、典型案例、发现问题及原因分析、制度建设及工作建议等形成报告,以及《通知》中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2020年11月20日前报送漳州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科,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联系人:食品生产科 余秋强 联系电话:0596-2963973
联系人:食品流通科 黄智皇 联系电话:0596-2960312
联系人:食品抽检科 康荣辉 联系电话:0596-2923437
联系人:执法稽查科 吴列华 联系电话:0596-2933826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