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C05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漳市监函〔2020〕11号
杨文华委员:
您提出关于《为推动“大工业”实施,节约司法资源进行诚信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贵单位对我市诚信建设的建言献策!从产业增长和企业发展的角度来看,诚信是任何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所有企业经营发展的立身之本。积极推进各类企业的诚信建设,不仅是整个诚信体系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也是推进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制度保障。
您提出的“建立企业诚信监督机制”,构建企业诚信体系,进行企业诚信建设,与市场监管部门落实国务院“宽进严管”要求,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相契合。长期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企业的信用信息归集和监管工作,秉着“公示即监管”的理念,坚持开展企业信用归集、信息公示共享、信用分类监管,有力推动了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一、着力涉企信息归集与共享
2016年以来,我局深入开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信息归集工作,通过规范部门信息记录、督导企业公示自身信息、推动部门涉企信息汇聚等方法,努力推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的信息归集和运用,有效形成“政府领导、市场监管牵头、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初步实现行政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企业名下统一公示的工作目标。我市市场监管部门累计通过公示系统公示主体信息10万余条,各级涉企部门公示信用信息311900条。各类市场主体历年均超额实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提出的目标,企业年报率连续四年保持全省第一。
二、开展企业信用监管
根据《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试点实施方案》,我局基于“互联网+”和大数据模块,将全市各部门通过信用信息汇聚平台汇聚的涉企信息和一线执法人员记录的监管数据自动进行数据统计,自动对全市市场主体进行信用分类,为精准监管、分类监管提供数据支撑。2015年以来,全市累计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31996户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1842户,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进行了公示。2017年,市委两办转发全市32家涉企监管部门联合惩戒措施,构建了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监管格局。
三、创新推动社会共治机制
近两年来,漳州市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制”的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和《工商总局关于新形势下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创新的意见》(工商企监字〔2016〕185号)等文件精神,从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推动社会共治入手,积极开展与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同创守信营商环境活动,构建“政府+商会协会+企业”的共建共治模式,取得了良好成效。原漳州市工商局与市家居商贸商会等15家单位作为“共建诚实守信营商环境”的协作单位。在规模较大的市食用菌产业协会等3家商会协会挂牌成立信用宣传室,为推动社会共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努力营造优质营商环境探索出一条可行可借鉴的新思路。该模式案例获中国工商出版社举办的首届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案例政府类优秀案例(提名奖)。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制度,落实信息归集共享和部门间监管联动,积极配合市信用办等牵头部门完成企业信用信息共享融合机制,实现部门间市场动态信息、监管执法信息和企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积极引导企业诚信兴业,守法经营。
最后,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领导签名:朱东风
联 系 人:杨海根
联系电话: 2929655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