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十六届 人大四次会议第0097号建议的答复
漳市监函〔2020〕23号
释妙修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监管不健康食品与杜绝环境污染等问题的建议》,已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分别交我单位办理,现把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非常好,我们深表赞同。您的建议中,涉及市场监管部门职能是加强校门口店铺监管,禁止出售三无小食品以及不健康、不安全食品。我局为抓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主要做好以下工作,现答复如下:
做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突出重点地段监管。市场监管部门针对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的食品经营企业进行重点地段监管,主要检查是否具备合法经营主体,对无证无照的,依法予以取缔;发现经营食品的流动摊贩,协调城管部门、学校依法巡查清理;多次联合教育局、卫健委等部门对校园周边食品小卖部、小商店、小超市及食品制售餐饮店等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
2.突出重点问题整治。重点检查食品店销售的“五毛食品”是否属于“五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2019年3月,针对央视“3.15”晚会报道的“辣条”生产经营问题,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并对经营的“辣条”进货来源、标签标识、产品合格证明、感官性状等事项进行重点检查,下架封存涉事企业生产的“辣条”,下架封存其他涉嫌违法违规问题“五毛食品”,并依法进行处理。通过整治,全市的校园及校园周边三无小食品以及不健康、不安全食品已得到了明显的改观。
3.突出重点时段风险隐患排查。针对春、秋季学校开学季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家与省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部门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关于加强春季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工作,2019年春季开学组织全市开展为期1个月的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市食安办牵头部署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市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治理行动,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列入食品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认真深入排查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防严控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2019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3134人次,检查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者3117家,其中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1443家,校园周边餐饮单位615家,学校周边网络订餐实体店196家,食品销售单位757家,校外托餐寄托机构204家。取缔无证经营户3户,责令整改250家,查处违法案件1起。
二、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履职尽责,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持续将学校周边“五毛”食品、餐饮食品监督抽检列入全市监督抽检的重点,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2.加强协作监管。进一步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制清单》以及部门的监管职责,加强与教育、卫生健康、城市管理部门协作,齐心协力,形成社会共治氛围,营造良好的校园食品安全环境。
3.强化宣传教育。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月”活动开展食品安全宣教活动进校园,全面提高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消费理念,为向小学生宣传科学、健康的食品安全理念,让科学饮食、安全饮食根植娃娃心中。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将认真履职,切实保障食品市场的消费安全,确保“祖国的花朵”健康成长。非常感谢您对校园食品安全的关注和关心,希望您提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领导签署:朱东风
联 系 人:林荣和
联系电话:13859205598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