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 《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漳市监价监〔2020〕96号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局、工信局、公安局、商务局,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市场监管、经发、公安部门,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市场监管、经发、公安部门,各隶属海关:
现将《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市监竞争〔2020〕74号,以下简称《方案》)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专项整治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从保障抗疫取得全面胜利的战略高度,从保护人民群众和医护人员健康安全的战略高度,从促进防疫物资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高度,从维护国家形象和中国制造声誉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本地区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有效开展。
二要细化落实,迅速行动。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方案》部署的任务要求,结合各自职责,细化本地区本部门整治方案,明确具体落实措施和任务完成时限,并迅速展开整治行动,抓好专项整治的推进和督导。
三要协同配合,综合整治。各部门在整治过程中应加强横向配合、纵向联动,密切沟通联系,建立高效协同、全链条查处和综合整治机制,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开展综合协同整治,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线索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实行全流程追溯,并指定专门联络员,及时沟通反馈专项整治进展情况
四要认真准备,迎接督导。各地各部门应按照边整治、边总结的原则,及时跟进本地区本条线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及时梳理分析数据材料,及时总结工作亮点和典型经验,力争在全国专项整治行动督导时,形成阶段性的工作成效。
附件:1.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2.全省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表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漳州市公安局
漳州市商务局 漳州海关
东山海关 古雷海关
2020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