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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市场监管总局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组关于扎实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漳市监办〔2020〕142号

发布时间:2021.08.09来源:点击率:0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古雷开发区、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分局:

为更好落实国家市场监管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1)》内容要求,现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组关于扎实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市场监管总局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组关于扎实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日常监管,督促保健食品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是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研发声称的保健功能真实有效,严格按照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的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确保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内容真实,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一致;严禁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和其他非食用物质。

(一)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督促生产企业按照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建立与其所生产保健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大型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要率先建立和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生产企业的自查报告率达到100%。稳步推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督促企业持续保持良好的生产条件。完善产品抽检制度,加大对非法添加物、功效成分等指标的抽检力度,重点检验与所宣称功能相关、可能非法添加的药物和其他非食用物质,对发现不合格产品及时开展核查处置。(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科、食品抽检科、稽查科、执法支队、)

(二)加强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监管。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强化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不一致,涉及虚假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行为。引导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按照《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的要求,在产品标签主要展示版面醒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内容。保健食品之外其他食品的标签不得声称保健功能,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科、食品流通科

 二、加强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

深入开展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严厉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虚假宣传产品功能,欺诈和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规范保健食品经营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

(三)强化保健食品广告监管深入重点流通领域,特别是重点商超、专卖店、大型显示屏、户外广告等进行巡查摸排,重点排查和梳理含有“表示功效、治愈率或有效率、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保健食品品广告,以及未经审查或篡改审查批准文件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依托总局、省局互联网、媒体监测系统以及市局网络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对我市主要互联网网站、移动APP、自媒体账号的互联网广告和全市传统媒体对保健食品广告实施监测。(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广告科、市广电局)

(四)强化保健食品网络营销监管。严格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资格审核,坚持线上线下标准一致,督促入网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加大网络监测力度,严厉打击入网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虚假宣传产品功能,欺诈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督促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网站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警示语和消费提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科、网监分局、稽查科、执法支队

(五)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对辖区内销售宣称具有保健功能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直销企业经销商、有条件提供会销场所的宾馆进行摸底排查建档和法律宣传。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者以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组织旅游等形式对保健食品进行虚假宣传、欺诈营销的违法行为。对欺诈老年人、病人等弱势消费群体的,从严从重查处。严厉查处保健食品经营过程中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反不正当竞争科、特殊食品科、价监科、稽查科、执法支队、市文旅局)

(六)严厉查处传销和违规直销严格保健食品直销市场准入,对存在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直销企业,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违法企业的直销经营许可。严厉查处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实施违规直销及传销保健食品的行为。严厉查处直销企业经销商以保健食品为载体从事虚假宣传以及传销犯罪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反不正当竞争科、市公安局)

三、强化科普宣传,提升消费者对保健食品消费陷阱的辨识力

做好群众举报投诉受理及消费维权工作,广泛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聚焦老年人消费群体,提升消费者对保健食品消费陷阱的识别力和免疫力,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

(七)强化保健食品科普宣传。通过开展新一轮保健食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举办一期网上知识竞赛,播放保健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发送保健食品安全知识信息等活动开展保健食品知识宣传及普及工作,不断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引导公众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理念。聚焦老年人群体,举办老年朋友茶话会,邀请专家学者进行科普解读,深入社区、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广泛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老年人提高对保健市场违法营销的防范意识。责任单位:市宣传部、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科、应急宣传科)

(八)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推进举报投诉热线和平台建设,畅通举报投诉途径,规范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程序和行为,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消保科、12315投诉指挥中心)

同时,请各单位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前将《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进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统计表》及典型案例(相关格式要求详见附件1)报送市局特殊食品科方雪丹OA邮箱。


附件:1.《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组关于扎实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组关于扎实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doc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8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