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关于印发2020年下半年漳州市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市监〔2020〕143号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人社局、商务局、卫健局、林业局、统计局和海关部门,漳州市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各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的意见》(闽政〔2019〕6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的实施意见》(漳政办〔2019〕100号)精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消防救援支队、人社局、卫健委、林业局、统计局、商务局、漳州海关、东山海关、古雷海关等部门共同制定了《2020年下半年漳州市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对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其他主体及行为、产品、项目等的抽查,可参照或结合本方案的总体安排和要求同步进行。
漳州市市场监管局 漳州市公安局 漳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漳州市商务局 漳州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漳州市林业局 漳州市统计局 漳州海关
东山海关 古雷海关
2020年8月24日
2020年下半年漳州市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组织开展好2020年下半年全市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根据市政府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文件精神和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工作部署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着力推行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整合监管资源,统筹执法力量,减少对企业多头多层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依法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主体、重点产品、重点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市场主体年报信息公示和相关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发现和移送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深入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升级版向高端高效高质量发展,有效维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大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抽查对象
(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行业、领域的行业企业
经随机抽取确定的食品制造业(包括特殊食品)和批发零售企业(包括商场超市),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化肥和安全生产等各类企业。
(二)各联合抽查部门所监管领域和行业企业
经随机抽取确定的住宿业和餐饮业企业(包括宾馆饭店)、保安服务及培训企业、渔业、从事野生动物经营交易、知识产权服务业、劳务派遣企业和劳务派遣用工单位、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以及出口商品生产企业等海关管理企业。
(三)其他重点行业企业
经随机抽取确定的专业代理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从事境外投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等。
三、抽查内容
各联合抽查部门依据本部门监管职责和抽查事项清单,以及随机抽取企业的行业和经营属性等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抽查内容事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企业相关生产经营行为。根据待检查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生产经营、服务行为等检查事项。应包括以下内容:
1.监督检查相关企业等是否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
2.旅馆是否按要求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以及项目变更情况;出入口、紧急通道畅通情况,如安全指示、警示标志设置和防火、防盗设施安全情况;是否建立落实住宿验证登记、访客管理、贵重物品保管和值班巡查等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按要求建立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落实有关制度和措施;是否按要求安装安全防范监控系统,安全防范监控室各项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监管职责,检查企业相关信息和经营行为;消防、卫健部门等根据职责确定具体检查事项。
3.保安服务公司重点抽查保安服务合同和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留存制度落实情况;保安服务中涉及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设备安装、变更、使用情况;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建立落实情况;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公务用枪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设施建设情况,运钞车安全管理和定期组织应急处置演练情况;保安服务公司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或设立分公司备案情况;保安员持《保安员证》上岗落实情况;保安员穿着2011式保安员服装、佩戴保安服务标志落实情况;保安员在岗培训及权益保障工作落实情况;保安员在岗履职情况;保安服务公司信息录入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完整、准确情况;保安员信息录入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完整、准确情况;被投诉举报事项纠正情况。
4.保安培训单位重点抽查保安培训单位基本情况;保安培训教学情况;枪支使用培训单位备案情况和枪支安全管理制度与保管设施建设管理情况;保安培训单位信息录入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完整、准确情况。
5.劳务派遣企业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是否规范经营;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是否规范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其中:劳务派遣企业主要抽查年度经营状况、经营范围是否超出行政许可、与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否低于两年、是否把注册资金抽调而少于200万元、是否存在违法派遣员工、是否依法足额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保费等相关情况;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主要抽查是否有在非“辅助性、替代性、临时性”岗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是否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是否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6.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是否规范经营,重点检查服务机构是否从事专利代理业务以及是否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执业许可证。
(二)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检查企业2019年度年报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三)企业登记、备案和许可事项。对待检查企业的相关事项办理登记备案和许可,及该事项是否持续合法情况进行检查。
(四)开展“1+X”专项督查。对抽查对象中属于内资企业的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等在2020年1月-6月期间的相关经营行为及其提供的会计凭证、财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科目资料进行检查,依职权检查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党员干部个人是否存在奢侈消费、定点消费、使用公款定期支付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
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可参照本方案开展实施。
四、时间安排
本次联合抽查从2020年9月1日开始至2020年12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分工部署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
加强沟通协调,确定参与联合抽查部门,制发全市联合抽查实施方案,明确抽查范围、对象、内容、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对抽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市市场监管局对照全市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及“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抽查工作计划,牵头会同各联合抽查部门,制定抽取任务,明确抽查行业企业、抽查比例等抽取条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的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按属地管辖原则统一随机抽取企业名单并进行派发;个别行业有特殊专业性要求,并有自行建立双随机平台的,可通过部门双随机平台自行抽取后将抽取企业名单和抽取结果导入协同监管平台。
原则上待检查企业名单抽取工作须于8月31日前完成,各实施检查部门要同步进行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按同级原则,由市场监管部门或根据行业属性确定由其他参与联合抽查部门牵头成立检查组,要在梳理待检查企业名单并进行行业分类分组基础上,于9月10日前完成本级检查任务随机匹配。
(二)集中检查阶段(9月11日至11月20日)
要明确每一类企业的具体检查项目、程序、方式、标准及要点等注意事项和工作要求,尽快制定检查工作计划,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状况,灵活采用有效的检查方法,按序时进度开展检查,确保11月20日前完成集中检查工作。要认真按照《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等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程序与要求,依法规范实施检查,增强检查实效。各级检查组要按照检查结束之日起20日内公示检查结果的要求,在检查结束后尽快综合形成最终检查结论,由各部门检查人员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录入和公示检查结果。
(四)后续处理和总结完善阶段(11月21日至12月10日)
各级检查组要抓紧做好检查资料、立案调查移交、立卷归档等所有后续工作。各地要认真回顾本地区开展联合抽查工作情况,总结提炼经验,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改进措施。各县(市、区)参与联合抽查部门要按照对口原则,于12月5日前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总结材料和统计表(附后),分别报送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消防救援支队、人社局、商务局、卫健委、林业局、统计局、漳州海关、东山海关、古雷海关。
五、工作要求
(一)紧盯目标任务,细化工作分工
根据防疫常态化工作要求和省政府工作部署,各地年底双随机抽查企业数应不低于2019年末实有企业总数的3.5%。各地要把综合性联合抽查和专项性联合抽查紧密结合起来,按照跨部门联合监管的要求,紧盯目标,在做好上级部署任务的基础上,结合辖区特点,统筹抓好本级跨部门联合监管的组织实施。市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漳州市“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对下指导。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牵头制定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或计划,组织协调做好抽查对象名单抽取、梳理分类、开展检查和情况汇总报送等工作;依职责对监管领域企业的相关许可事项和相关生产经营、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年报公示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开展“1+X”专项督查。公安、人社、商务、卫健、林业部门负责对各自监管领域企业的相关许可事项和经营服务行为等进行监督检查。消防部门对场所面积大于300平方米的公众聚集场所及根据自身职责确定具体检查事项。统计部门负责对企业公示年报中统计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海关部门负责对出口商品生产企业的检查。
(二)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际行动;涉市场监管各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具体举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在更高站位、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充分认识联合抽查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联合抽查工作抓紧抓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明工作纪律、群众纪律、保密纪律,在检查中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和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各项要求,不得接受企业宴请,不得接受企业赠送的礼品,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到企业检查过程中,要根据自身职能,向企业积极宣传本部门的帮扶政策和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三)及时沟通协调,搞好组织保障。要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各地抽查工作进展情况。要适时组织开展工作调研,帮助基层解决问题,推动抽查工作深入开展。要统筹调度执法车辆,保障检查组执法用车。要加强探索创新,不断健全联合抽查工作制度、机制和模式,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制度化常态化,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
附件:2020年下半年全市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