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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漳市监法〔2020〕160号

发布时间:2021.08.09来源:点击率:0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古雷开发区、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分局: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的通知》要求,经局务会研究决定,我局对本局制定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气瓶数字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漳质监特〔201618号);

(二)《漳州市工商局关于印发12315消费维权直通车管理办法的通知》(漳工商规〔20171号);

(三)《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销售环节自动售货机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漳食药监办〔201882号);

(四)《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漳市监〔20198号);

(五)《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漳州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支持和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创新发展和便民服务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漳市监规〔2020130号)。

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全市特种设安全监察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漳质监特〔201773号)。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