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推进 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情况的报告
漳市监综〔2020〕217号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年度部署,全力提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制定《2020年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及贯彻实施意见,对标先进水平,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二是大幅压缩审批时限,每个审批服务事项的承诺时限均对照九市一区中最短的审批时限设定和实施,共压缩了216个工作日。
2.积极落实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根据《中共漳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企业内设加油站点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要求,明确市场监管局承担企业内设加油站点监管有关权责事项2项。
(二)切实加强市场监管
1.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一是设立“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专区(窗口),推行企业开办照章同步办理、“企业+N秒办”线上线下同步办理、“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实现“一窗受理、一窗出件”。二是在漳州市属或芗城区属企业申请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时,试行涉及相关许可审批事项集成办理改革工作,实现企业多项办事“最多跑一趟”。
2.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一是率先在我省建立漳州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商制度,协调解决公平竞争审查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二是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提升全市公平竞争审查的专业知识和审查能力。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推进企业年报工作,全市企业年报率达95.64%,连续5年位居全省设区市首位。二是创新“挂图统筹作战”查无模式,建立层级联动治理体系,获国务院督查激励。三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累计抽查企业3390户次。
4.深化信用分类监管。一是牵头开展全市企业信用信息汇聚工作,努力推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归集和运用。二是列入并公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264户,帮助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180余户次,协助法院系统公示冻结股权392户次,依法禁止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主体的法定代表人进行行政申请11次。三是在市场主体登记准入实施住所承诺制,在内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等环节实行信用承诺制,全市累计接收住所承诺14852份,市局接收变更登记等信用承诺383份。
5.强化应急管理工作。一是构建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特种设备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环整治方案和导则。二是制定《漳州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进口冷链食品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应急处置制度体系。
6.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持续抓好各领域专项行动,加大对食品药品案件、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违法、侵犯消费者权益、不正当竞争、广告违法、商标侵权、知识产权等案件的查办力度,全系统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805件,罚没2567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违法案件16件。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积极推动农贸市场管理立法工作。提请市政府将《漳州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列为2020年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并牵头承担《办法》起草工作,经草案起草、实地调研、多轮征求意见等环节,形成《办法(草案送审稿)》,报送市政府审查。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依法制定出台《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漳州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支持和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创新发展和便民服务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4份,及时报送市政府备案。二是先后开展涉及营商环境、食品药品、民法典等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及时清理过期失效、与当前法律法规和政策明显不衔接的规范性文件。
(四)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一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将重大行政决策纳入党组会、局务会议事范畴,重大行政行为实行集体民主决策。二是认真执行《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暂行规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由局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妥善处理重大、复杂、疑难行政执法案件。
2.抓好法律顾问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漳州市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做好兼职法律顾问聘任工作,积极推动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是强化执法支队与芗城、龙文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衔接,由执法支队统一承担执法办案责任,两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基础性监管工作,减少市、区执法层级,防止重复执法。二是制定《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衔接暂行规定》,建立分工明晰、配合有序的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衔接工作制度,确保综合执法队伍充分发挥执法办案职能作用。
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印发《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加强执法办案工作的若干意见》,从三部分19个方面对全系统执法办案工作进行规范。二是认真落实省局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及相关裁量基准,严格规范行政行为裁量权,做到有规必用。
3.强化“两法衔接”。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案情通报、个案研讨等形式,强化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关的配合协作。今年来,全市已移送公安机关违法案件16件。在市场监管部门查处郑某某哄抬猪肉价格案和公安部门查处诏安“3.23”假冒伪劣商品案上,主动作为,加强沟通,积极协助,促进行刑衔接紧密顺畅。
4.积极推行互联网+行政执法。一是出台《进一步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工作的意见》《网络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工作规则》,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网监工作格局。二是在网监平台数据库基础上建立了11个业务子库,汇集数据5797条。三是初步建成漳州在线电子眼平台,出台《在线电子数据取证暂行规定》,探索研究在线电子数据取证、存证和证据运用规范。
5.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通过门户网站、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公开行政执法依据、程序、权责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等内容;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按规定着装、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等制度;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本单位门户网站、互联网+监管系统等渠道,及时公示行政执法结果。二是依照市场监管总局下发的执法文书范本制作各类执法文书;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设施,在现场检查、采取强制措施等执法过程中进行现场音像记录。三是严格执行《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暂行规定》,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020年市局法制机构累计审核行政处罚案件196件。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件评议。与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市、县市场监管、司法部门联合对本辖区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立案办结的1195件行政处罚案件开展评查。
2.依法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将办理建议、提案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优化营商环境和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来抓,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件、政协委员提案9件,办复率、解决率、满意率均达100%。
3.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一是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组织行政应诉4次,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出庭率100%。二是与政府法制机构、司法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及时研判、解决执法办案中发现的定性、适法等疑难问题。
4.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一是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累计收到依申请公开17件。其中,3件属于已主动公开信息,2件依法向申请人公开相关信息,12件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范围。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利用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切实抓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公开工作。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持续提升消费维权效能。一是持续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共受理咨询投诉举报4322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9.88万元。二是与市中级法院、市消委会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消费纠纷诉非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试行)》,推动加强消费纠纷处理的诉讼与非诉讼联动。
2.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和化解矛盾的功能。积极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累计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3件,其中受理17件,已办结13件,包括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1件,撤销具体行政行为7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3件,责令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2件。
3.认真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结合“3.15”、“4.26”、“5.20”、“6.9”、“10.14”、“12·4”、“食品宣传周”、“质量月”、“用药安全月”等重大纪念日,广泛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二是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LED媒介平台等流媒体开展质量科普、食品安全、用药安全及新法新规、政策措施等宣传。三是认真开展“七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自查,做好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报送,拍摄普法微电影《慢了?不慢!》。
4.切实加强信访工作。今年来累计受理有效信访途径来件33件,通过对信访途径来信进行分类,9件适用信访程序办理,基本得到信访人的认可,24件适用其他法定途径依法予以办理。
(八)全面提高市场监管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强化依法行政人才保障。完善以法制机构为平台、基层所法制员为支点的市县所三级工作网络,把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同志优先选配到法制部门工作,配齐配好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及基层法制员。
2.扎实做好内部人员的法制教育。一是健全落实党组集体学法制度,局长朱东风主动讲授《政务处分法》,推动局领导先学一步、先讲一课。二是组织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全系统执法人员专题学习《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民法典》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组织全市5000多名执法人员和药品企业管理人员参与《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两法”知识竞赛,强化对新法新规深入理解。
(九)落实法治建设保障机制
1.推动第一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机构牵头抓、其他机构相配合”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全面调动各职能部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法治建设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组织保障。
2.强化法治建设督促指导。一是制定下发《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法制工作要点》,明确年度法治建设目标任务,推动全局、全系统认真落实法治建设职责。二是加大基层调研力度,做好行政执法、行政应诉等业务指导和协调。
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开展了大量工作,但也还存在创新性工作较少,机构整合后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统一规范等问题。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总结,积极探索,不断研究提高。
二、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巩固并深化法治建设成果,推动全系统法治建设全面深入开展。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
1.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二是认真谋划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三是继续深入推进商事登记改革、公平竞争审查、“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等重点工作。
2.不断提高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一是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完善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和法律法规培训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情况报告制度,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工作水平。
3.不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纪律教育。二是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和监督。三是认真执行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强化行政裁量行为约束。四是认真开展执法行为检查、评议等监督工作,积极实践行政复议调解制度,及时化解各类行政争议。
4.持续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一是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等工作,全面落实办事公开制度。二是加强与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等外部监督机构的联系沟通,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等不同形式的社会监督。三是加强行政应诉制度建设,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提高行政应诉能力。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