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复2019年度漳州市医疗保障局 下属事业单位部门决算的通知
漳医保〔2020〕56号
市医疗保障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漳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漳财社决批〔2020〕1号)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部门2019年度决算。
一、2019年度基本收支情况
(一)年初结转结余228.74万元,本年收入6,316.0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00万元,本年支出6,089.19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55.6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228.74万元,本年收入6,221.43万元,本年支出6,023.1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 427.02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基本支出3,890.05万元,项目支出2,199.14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工资福利支出3,729.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21.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16.38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0.00万元,资本性支出55.35万元,对企业补贴(基本建设)0.00万元,对企业补贴0.0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00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
(六)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75万元;公务接待费6.81万元。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本批复文件作为你部门对预算执行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的依据,调整事项涉及会计处理的应当遵循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按现行制度管理,以竣工决算批复数据为准;年度基本建设资金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资金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的依据。
(三)你部门应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开展账表一致性核查,确保部门决算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四)请你部门按照决算审核意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改进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五)请你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公开责任和义务,做好本部门决算公开工作,于2020年7月18日前将你单位应公开2019年度完整决算上报市局。
附件: 1.2019年部门决算批复表
2.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范本(公开文本及表样均可从网络版系统下载)
漳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