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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县际交叉互查互检的通知

漳安委办〔2020〕47号

发布时间:2021.08.16来源:点击率:0

各县(市、区),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台商投资区、高新区安办:

    为加强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效提升县区间互学互促能力,市安办决定在8月份组织开展县际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互查互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8月15日止,具体行程由互查互检单位联系确认。

    二、主要内容

   (一)2020年3月份以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整

体情况;

(二)省指导服务、市明察暗访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三)落实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机制,特别是“六项清单”建立健全情况;

(四)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和阶段性工作等情况;

(五)工作创新、经验及工作建议等。

三、工作方式

互查互检采取座谈会、查资料、看现场,以及随机抽查生产经营企业等方式进行。每组互查互检不少于1个乡镇(街道或社区)、1个县直部门、2家重点行业企业。市整治办根据需要派员参与互查互检。

四、具体安排

每个互查互检组设组长和成员,组长由安办主任或副主任担任,成员由组长确认2-3名综合监管人员。详见《漳州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互查互检具体安排》(附件1)。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安办,根据本通知要求,积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各互查互检组要尽快确定人员,及时与被检单位沟通联系,确定行程。

(三)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四)互查互检车辆由各单位负责保障。

(五)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反馈被检单位。互查互检结束后3日内,检查单位填写《漳州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互查互检情况表》(附件2)报送市安办备案。

联系人:王方泽,电话:7070399,邮箱:zzanban@163.com。


附件

1.漳州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互查互检具体安排.doc

2.漳州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互查互检情况表.doc



 

 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