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工作报告
漳应急〔2020〕91号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以来,我局认真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统领,以推进依法行政、促进规范执法、深化法治宣传为重点,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根据要求,现将我局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当作依法治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重要一环,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局党组、局务会以定期或不定期会议的方式研究和解决依法行政中遇到的问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等重大事项,认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明确政策法规科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的日常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人抓,责任落实到位。
2.印发部门权责清单。年初,按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规范》要求,根据"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认真梳理局权责清单,共梳理权责事项184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135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监督4项,其他行政权利2项,公共服务3项,其他权责事项26项,并以清单形式明确列示出来,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制定工作方案。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和“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于年初制定我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对全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解到位。
(二)落实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
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规范执法,明确执法人员需取得福建省行政执法证,并在执法过程中向行政相对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在局门户网站公示我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证号、权责清单、救济渠道等信息。同时,我局制定《关于做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归集工作的通知》等执法公示文件,严格规范公示流程、公示程序,通过“双公示”、“一张网”、“漳州市行政执法平台”、局网站等公示平台,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及黑名单等信息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
2.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日常执法中,规范使用执法文书,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编制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的相关程序,统一使用格式化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开展日常执法工作。制定了《漳州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明确通过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其中对涉及查封、扣押等采取强制措施执法行为鼓励推行音像记录,避免不必要的争议。案件结案后,及时在市行政执法平台录入案件信息,并进行归档装订,设立专门的卷宗归档室,由专人进行管理,做到执法记录的可回溯管理。
3.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了《漳州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明确法制审核机构,由我局政策法规科人员负责法制审核,确保由专门内设机构承担法制审核工作。坚持行政执法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个人作出行政处罚,必须经单位法制人员审核把关的做法,即在立案、案件调查、出具处罚文书等环节严把案件法制审核关,由政策法规科专职人员对案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法制审核,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不得作出决定。今年来,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1件(其中2019年立案2020年结案案件3件,2020年案件28件)。
(三)完善审核机制,加强文件管理
1.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明确局政策法规科作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内设机构,对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坚持有备必审的原则,在审查规范性文件时,从制定主体、法定职权、文件内容、制定依据、制定程序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今年来,共审核局规范性文件1件,并按照时限要求进行备案。
2.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市政府的部署,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认真梳理排查由我局起草、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16件,拟保留12件,废止4件,并将初步清理意见报政府办、司法局。
(四)改进审批流程,优化营商环境
1.优化审批流程和时限。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消除各种隐性壁垒,放宽市场主体准入,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流程、提交材料等进行再清理、再简化,严格控制环节,目前所有审批服务流程均已统一整合为“受理、审查、决定”3个环节。持续压减行政审批时限,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结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了50%的基础上,对照福州、泉州、厦门、龙岩等地同一行政事项审批时限,参照最优的审批时限,进行自我加压,进一步梳理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再次压缩承诺办结时间,实现我市应急管理领域行政审批事项时限在上述地市位于前列。
2.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库运用。促进电子证照共享,切实做好电子证照、存量证照转化的工作。根据现行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全面梳理每一事项受理时需要的其他部门的电子证照以及每一事项办结后生成的证照目录,并将电子证照作为业务流程的必要环节,采用同步生产电子证照。目前,现行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电子证照均可同步生成。并通过电子证照系统完成颁发的所有存量证照电子转化并加盖公章,完成存量证照电子转化。
3.提高“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占比。为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全面梳理本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对符合“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理要求的事项,成熟一批,公布一批,汇总形成“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对“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适应市场主体的开办和成长条件。目前,已将28个事项列入“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清单,占比达87.5%。
(五)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执法效能
1.着力安全监管机制建设。制定出台《漳州市实施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摸排全市事故风险隐患存量,形成工作台帐,加强风险管控;首创出台《漳州市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意见机制(试行)》,推动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规范安全监管;及时出台《漳州市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挂牌督办制度(试行)》,进一步厘清一般、重大隐患范围及挂牌督办事项,推动重大隐患整改。
2.防范风险消除隐患。牵头制定我市三年行动总体方案和2个专题、11个专项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在全省率先出台实施方案和各行业细化方案,成立整治办,建立会商联络、排查整治、信息报道、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每周一会商、每月一通报,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对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风险隐患、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深入排查,做到全面查、查彻底,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进而推动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同步发力、同频共振。目前,全市共检查企业和场所56373家,排查安全隐患37291项,先后责令停产停业97家,取缔关闭121家。
3.开展融合执法专项执法。围绕“突破瓶颈解难题、堵塞漏洞防事故”工作主线,践行“安全生产是最大民生工程”理念,结合我局监管行业,动真碰硬、下大力气,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检查15家次,发现隐患11项,立案2起,处罚款人民币1.7万元;对有限空间工贸企业检查9家次,发现隐患26个,查办案件2起,处罚款人民币2.6万元;对非煤矿山检查4家次,查办案件2起。
(六)开展普法教育,加大宣传力度
1.加强干部法治教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2020年漳州市应急管理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推动“七五”普法规全面落实。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升全局干部依法行政理念。将《宪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定为今年学法内容,组织局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学法活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还组织全体干部通过“学习强国”APP、国家应急管理部的“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活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水平。
2.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安全生产月期间,我局开展系列线上法治宣传活动,在“漳州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连续展播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效、科普信息、安全隐患随手拍、公益广告等内容,向市民和网友集中性地宣传普及我市各级各部门的工作动态和安全应急知识;组织各县区应急部门积极参与全国安全知识网络竞赛;还将安排我局新闻发言人到漳州政府网录制1期政务访谈节目。
3.深化普法教育活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宪法宣传周期间,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广泛宣传宪法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普法知识。今年还特别针对普及“全灾种、大应急”知识的需求,在漳州广播电视报开辟周刊专栏,全面推进应急安全知识普及,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尽管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方面,作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执法力量薄弱。机构改革后,我局新增多项职能,但人员数量未相应增加,面对日益增长的执法需求,执法力量未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二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力度还有待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推进力度、对行政执法普法人员能力水平的提升高度、对执法普法工作制度细化程度等方面都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2021年工作打算
一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法制审核和管理;
二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日常执法、双随机抽查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安全隐患,严肃事故查处,严厉责任追究。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逐步建立完善新业态领域安全监管机制;
四是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广泛宣传即将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并积极组织开展系统内行政执法和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全面提高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漳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