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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台商投资区办公室关于提高我区城乡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漳台管办〔2020〕6 号
发布时间:2021.06.17来源:点击率:0
角美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漳政办〔2020〕13号)文件精神,按照党的十九大“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要求和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继续巩固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经区管委会研究,决定从2020年1月起,将城乡低保标准水平由现行的家庭年人均收入7560元提高到7908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助水平400元/月保持不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助水平由420元/月提高至440元/月。
漳州台商投资区办公室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