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光临漳州市档案信息网
今天是: 天气预报

漳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局 关于印发《漳州台商投资区2020年度黄鳍鲷、刀额新对虾增殖放流项目招标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漳台农林水〔2020〕127号

发布时间:2021.06.17来源:点击率:0

农林水综合执法大队、局机关相关科室:

    为做好漳州台商投资区2020年度黄鳍鲷、刀额对虾增殖放流项目招标工作,经研究,我局制定《漳州台商投资区2020年度黄鳍鲷、刀额新对虾增殖放流项目招标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漳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局

2020年6月8日

 

 

 

漳州台商投资区2020年度黄鳍鲷、刀额新对虾增殖放流项目招标的工作方案

 

根据《漳州台商投资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生态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漳州市水生生物增值放流指导意见》的通知(漳海渔〔2020〕27号)的文件要求,为做好漳州台商投资区2020年度黄鳍鲷、刀额新对虾增殖放流项目,规范项目招标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我区2020年度黄鳍鲷、刀额新对虾殖放流项目招标的工作方案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漳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局

2、项目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2020年度增殖放流项目

3、项目金额:人民币40万元整(肆拾万元整)

4、资金来源:漳州台商投资区历史遗留问题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水生生物增值放流)专项资金人民币40万元整(肆拾万元整)。

5、项目内容:2020年度增殖放流,放苗品种为黄鳍鲷、刀额新对虾 ,黄鳍鲷苗种规格平均体长不低于5厘米,苗种数量不少于25万尾,预算金额20万元;刀额新对虾苗种规格平均体长不小于0.8厘米,苗种数量不少于5000万尾,预算金额20万元。

6、投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九龙江河口海域。

7、采购方式: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公开采购人式进行采购。

8、投标人报价:包括招标代理服务费、放流苗种、专用工具、检验、放流人工费、运输、保险、发票税收、项目验收等费用。

9、项目实施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良好信誉、管理规范、技术力量雄厚、技术水平较高,持有效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或《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2)苗种规格符合要求,品种纯正,健康无病害,无禁用药物残留。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提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药物残留检验合格报告。

(3)在项目交货期,中标人应提供相应的增殖放流工具,应有专人负责增殖放流品种的包装、运输和投放。

(4)采购人按照《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规范的通知》(闽海渔〔2011〕144号)、《漳州市水生生物增值放流指导意见》的通知(漳海渔〔2020〕27号)的要求对用于放流苗种的质量和数量进行检验,中标人所提供的苗数量应符合合同要求(实际供苗数量为中标金额除以中标单价得出的数量)。

(5)中标人应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不可抗力除外),如不能按期交货或产品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拒付苗款。

10、增殖放流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

二、定标原则

1、定标办法:中标人产生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2、中标人在合同签定前须向我局缴纳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3、中标候选人经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公示及质疑无异议后,确定为中标人,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三、合同签订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项目实施合同。项目款的支付方式:中标人提交苗种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货(放流)完成后,退回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按合同约定的有效放流数量出具正规发票,采购人及时协调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支付履约合同项目款。

2、中标人如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采购人有权废除授标,给采购人造成损失,应当给予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现此种情形,采购人经研究同意后,可向第二中标候选人授标,以此类推。

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实施,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