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台商投资区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台管办〔2020〕31号
角美镇,区直各单位、各条管单位:
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漳州台商投资区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请26个领域业务主管部门自行下载相关表格,并按相关工作要求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后按时上报区办公室汇总。各相关单位于7月30日前填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联络人信息表》至区办公室宣传科,联系人:苏王菱,联系电话:6785131。
附件:1.国家部委制定的26个标准指引
2.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联络人信息表
漳州台商投资区办公室
2020年7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台商投资区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更好地服务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动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推进新时代新福建治理现代化,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以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环境、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卫生健康、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为重点,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强化公开平台建设,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建立形式统一、内容完整、结构合理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全面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其他领域业务部门要对照市牵头部门出台的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完成本级本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调整完善工作,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需求导向。坚持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做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公开尽公开。坚持“全目录、全流程”分类梳理编制,全面梳理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做到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要素统一,标准目录中每个公开事项至少明确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地区和领域特点,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坚持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完善。
(二)突出工作重点。按照“先试点、后推开”工作思路,以26个试点领域为重点,以点带面,逐步扩大到所有政务领域。
(三)强化标准引领。基于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坚持统筹规划,将政务公开标准的制定与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发展要求相结合,将标准的实施与规范政务公开行为相结合,确保体系内标准相互协调、现行有效,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标准化有机融合。
三、重点任务
(一)梳理汇总公开事项清单
各相关单位要对本单位涉及的试点内容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将工作业务相关内容以条目形式逐项细化分类,明确事项名称,形成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事项梳理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应列入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坚持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做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公开尽公开。坚持“全目录、全流程”分类梳理编制,全面梳理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做到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要素统一,标准目录中每个公开事项至少明确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地区和领域特点,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坚持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完善。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二)编制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26个试点领域的业务主管部门要参照国家部委制定的26个标准指引,并根据市牵头部门出台的相应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及时与市牵头部门对接,依照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对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要求,逐项逐环节梳理公开内容,明确每一项公开内容的责任主体、规定时限、公开方式、公开程度标准等要素,于2020年10月20日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其他领域业务部门要对照市牵头部门出台的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参照26个试点领域的做法,于2022年上半年完成本级本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调整完善工作。各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要主动对接市级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编制各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确保相关工作有效落实。决策公开要重点落实决策前预公开、决策时会议公开、决策后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公开要求;执行公开要重点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定期公布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管理公开要重点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全面公开相关的行政监管信息;服务公开要重点对试点领域中涉及的审批、服务事项,公开要素统一的办事指南,公开办事过程和结果;结果公开要重点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特别是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结果。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三)规范政务公开流程
1.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加强“全周期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文件起草时要明确公开属性,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要及时公开。
责任单位:角美镇,区直各单位、各条管单位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加强依申请公开的“全流程管理”,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环节工作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牵头单位:区办公室
责任单位:角美镇,区直各单位、各条管单位
3.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建立健全民意汇集机制,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完善利益相关方、企业和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凡是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要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责任单位:角美镇,区直各单位、各条管单位
4.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按照“解读是常态、不解读是例外,发布与解读同步”原则,认真落实“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解读方式,提高解读质量。要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有效提振市场信心。要围绕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加大为企业纾困、激发市场活力等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和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真正直达基层、直达企业、直达民生。要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针对企业和群众关切,各相关业务部门要积极开展解疑释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责任单位:角美镇,区直各单位、各条管单位
(四)优化政务公开方式
按照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明确信息发布责任人,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信息内容管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
1.大力弘扬“马上就办”优良作风。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编制“办事一本通”,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咨询电话、监督举报方式等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通过区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行政服务中心等线上线下途径向社会全面公开,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相关信息,让线下“最多跑一趟”成为常态。
责任单位:区经发局、行政服务中心
2.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运用数字福建建设成果,统筹推进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行政服务中心等线上线下联通和数据互联共享。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加强信息精准推送,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企业和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建设网上办事大厅“开卷式”审批、“一件事”办理集成套餐等系统,以“闽政通”带动全省一体化掌上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政企直通车”服务企业效能,推动在线服务平台从“能用”向“好用”转变,努力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责任单位:区经发局、行政服务中心
3.落实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制度。严格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的三审三校及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公开的信息内容合法合规。
责任单位:角美镇,区直各单位、各条管单位
(五)完善信息发布平台
1.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把区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按照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开设对应专栏,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12345网站、福建网上办事大厅等各领域门户网站入口整合到区门户网站中,将区门户网站设为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各业务相关部门要逐项对照编制完成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比对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模板,明确需设立的网站栏目和信息发布负责人,制定出需要公开的栏目清单后提交区办公室汇总,统一对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全面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增强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责任单位:角美镇,区直各单位、各条管单位
2.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全面提升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建设更加权威的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平台、更加便捷的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数据融通,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促进政府信息广泛传播、政务服务便捷可及,努力建设利企便民的“指尖上的网上政府”。进一步用好传统媒体,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等传播渠道的重要作用。
责任单位:区办公室、融媒体中心
3.加强线下阵地建设。各业务相关部门要依托政务服务大厅、行政服务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的窗口单位,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促进线上线下优势互补、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四、具体分工
(一)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细化制定牵头责任部门
1.城乡规划领域、征地补偿领域(自然资源局)
2.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经发局)
3.财政预决算领域(财政局)
4.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应急管理局)
5.税收管理领域(税务局)
6.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保障性住房领域、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市政服务领域(建设局)
7.环境保护领域(生态分局)
8.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就业领域、社会保险领域、义务教育领域、医疗卫生领域(社会事业管理局)
9.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司法所)
10.扶贫领域(区扶贫办)
11.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市场监督管理局)
12.户籍管理领域(公安分局)
13.涉农补贴领域(农林水局)
(二)其他领域责任部门
区办公室:负责制定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完善漳州台商投资区统一的政务公开平台,拟定对平台的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查制度。
26个试点领域之外的其他领域相关业务单位要按照上级牵头部门后续制定出台的实施意见,有序开展工作,按照时限要求制定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
制订方案(2020年6月30日—7月25日)。区办公室7月25日前制定漳州台商投资区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实施方案,各相关业务单位要认真学习该方案,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本领域内的政务公开工作。
部署动员(2020年7月25日—7月31日)。按照《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汇总各领域工作联系人,并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二)实施阶段
梳理汇总公开事项清单及制定标准目录(2020年7月25日—10月20日)。26个试点领域的业务主管部门结合国家部委制定的26个标准指引及市牵头部门出台的相关落实意见,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梳理汇总出本领域内的公开事项清单,并依据清单编制本领域标准目录,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以及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方式等内容,并对其实行动态管理,为之后的优化提升打下基础。
汇总、公示清单及目录(2020年10月21日-11月10日)26个试点领域的业务主管部门将制定好的标准目录报区办公室汇总,区办公室汇总后统一在漳州台商投资区门户网站公示。
搭建平台(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2月15日)区办公室按照各部门上报的标准目录建设漳州台商投资区门户网站栏目,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科和电子政务科的指导下,完善相应的信息公开平台,在政府网站集中展示。
录入信息(2020年12月16日之后)各相关业务单位按照各自确定的标准目录,在对应栏目公开政务信息,并按照工作实际,动态调整公开内容。
目录调整完善工作(2022年上半年)除26个试点领域外的其他领域业务部门要对照市牵头部门出台的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于2022年上半年完成本级本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调整完善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
自查总结(2021年1月20日—1月31日)区办公室对各相关业务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优化提升(2021年2月1日—3月1日)各相关业务单位依据自查报告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区办公室。
六、保障措施
1.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责任单位:角美镇,区直各单位、各条管单位
2.加强队伍建设。将各相关单位工作联系人组建成工作小组,细化工作方案,提供经费保障,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强化区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组织学习交流,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有序有效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责任单位:区党群工作部、办公室、财政局
3.加强监督评估。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将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各相关业务部门要结合各自业务工作实际,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各业务相关部门要积极对接市牵头部门,按工作部署做好所负责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落实工作,参加市牵头部门组织的专题培训,并做好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和反馈。区办公室将配合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实时跟踪落实情况,并将公开情况作为年底绩效考评。
责任单位:角美镇,区直各单位、各条管单位
附件1
国家部委制定的26个标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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