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漳州招商局 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于下达我区2020年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
漳招管教财字〔2020〕14 号
各有关学校: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闽财教指〔2020〕3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省级资金2万元下达给你们,扣除漳招管教财字〔2020〕13号文件已下达的1.37万元,本次实际下达0.63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050299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费,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每生每年小学500元、初中625元。
二、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根据《福建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闽财教指〔2020〕10号)文件,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三、各校加强资金管理,对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分解表.xls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
教育局 财政局
2020年 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