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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漳招管字〔2020〕161号

发布时间:2021.08.24来源:点击率:0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我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省委、省政府印发的《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按照《漳州开发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细则》任务要求,完善巩固依法行政,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一是精简投资审批事项,企业投资项目实施核准或备案制,统一在福建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办理项目审批、赋码手续,实现全程网办。二是提升证照服务,调整优化“证照分离”改革办理流程,全年全区共办理“证照分离”事项524件;推出15项“证照联办”套餐服务,助力辖区企业顺利复工复产;加强全区电子证照生成及应用,全年电子证照增量97121件。三是力争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向省市争取下放事业单位入编审批权限,便利区内事业单位办理入编手续。四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实现省网上办事大厅网上可办率达100%(达漳州市政务考核标准96%);开展审批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梳理工作,行政审批服务“全流程网办”事项占比达90.47%,排全省第一。五是推进项目审批提速增效,对接“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信息数据平台、管理体系、审批流程“三统一”,审批时限由290个法定工作日缩减至并联审批14个工作日。

2.大力推行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一是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发改体改〔2019〕1685号)、《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国家发改委、商务部2019年25号令),负面清单以外项目全面准入。二是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及时在开发区网站公布并严格监督执行情况,无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项目。三是推进整治违规收费,对于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不予以提供财政票据,在今年全区非税收费票据检查工作中,未发现违规收费问题。

3.完善宏观调控

一是实行投资项目核准目录清单制,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7年2号令)、《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国发〔2016〕72号)、《福建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投资准入项目除核准目录外,实行备案管理。二是实现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除《福建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外,其余领域实现市场决定价格机制。

4.加强市场监管

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梳理涉及改革事项34项;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凡能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查验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实现个体工商户办照全程智能化登记。二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接漳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上报“双公示”情况;推广市场主体主动信用承诺制,指导失信主体进行信用修复。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双随机”联合抽查3次,抽查结果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营造公平规范的市场环境。四是对标外资管理相关政策,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建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依靠省市稳外资政策“组合拳”,鼓励企业高新技术及产品走出去。

5.创新社会治理

一是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开展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创建,制定《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方案》、《漳州开发区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重点任务分工》,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动创建工作。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现“社区110”社会治理模式全区全覆盖,建成社区110工作站示范点1处(石坑社区),组建23名社区网格员、5名警员、20支专项队伍组成“2+N”工作队伍。三是强化信息化建设,持续完善综治中心功能配置及办公场所建设,建成市联网视频会议系统;推广“漳州网格E通”平台应用落地落实,有效处置全区居民上报各类事件43件,办结率100%。四是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成网格化高清视频监控系统(第七期)建设,建成监控20个、车辆卡口8个,推进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各居民社区高清视频监控全覆盖,提升社会治安防控建设;打防并举,强化重点人员、部位、社会面管控工作,加大出租房屋、行业场所的管理清查,全面提升安全感满意度。五是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实行管委会主要领导负责,“管委会领导+部门”挂钩重点区域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抓好应急联动、会商机制;完善智慧城市指挥中心平台建设,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效率;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防汛抗旱、防火、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重点工作要求,面向全区机关干部、企业员工、在校师生、社区群众,深入开展科普宣教活动共计上万人次。六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各项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以“4·13”罗源事故、“5·22”沙县新城隧道事故为警示,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6.优化公共服务

一是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依法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将各类公共服务列入财政预算保障范围,力促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二是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定《开发区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目前已设立三支子基金,基金总规模1523.5万元。三是实现就业形势稳定,通过利用抖音号、公众号等新媒体方式,搭建人才市场信息平台,拓宽人才需求交互渠道。四是优化便民交通服务,改良“漳州港交通管家”微信服务系统,将换证、办证等187项服务事项同步到网办项目,实现预约办理和全程网办。

7.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一是制定完善制度体系,印发《关于调整充实漳州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漳州开发区2020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将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到各职能部门。二是严格执行排污权、碳排放权等资源环境权益交易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审查,对10个建设项目要求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污总量交易承诺制,在投产前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交易工作。三是推进环境保护责任制,制定《漳州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漳州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评分细则》,考核结果与各职能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直接挂钩,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强化规范性文件报备规范,对接“漳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系统”,落实以管委会或管委会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向市报备、管委会各单位文件向管委会法制机构报备制度。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监督,开展公文培训,规范管委会及管办名义印发文件二次审核要求和管委会各单位印发文件审核要求,严格落实文件公开制度,确保依法依规。三是建立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机制,根据上级清理文件要求落实专项清理任务3次,未发现需修改或废止的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严格执行现行《漳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要求,一是落实依法决策机制,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二是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加强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平台建设,健全公众意见反馈机制。三是加强合法性审查,非经管委会法制审核机构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领导决策。四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经过管委会主任办公会集体讨论后作出行政决策,并做好办公会议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记录、纪要发布及存档工作。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调整集中部分行政执法权

今年以来,调整集中“户外广告设置和管理权”、“乡镇船舶、三无船舶处罚权”由原职权部门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调整后,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1260项(其中相对集中处罚权范围993项),行政监督检查4项,行政强制20项,权责清单共计1284项。

2.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严厉打击遏制走私、食药环等方面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确保辖区社会经济安定稳定。二是扎实推进“百路千村”“两违”综合治理,“两违”任务完成年度任务数的105%,超额完成年度整治任务,同时继续实现新增“两违”零增长;“两路五社区”环境提升专项行动,21宗整治项目已全部完成。是妥善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积极主动与省、市主管部门沟通协调,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开发区节约罚款金额约2.2亿元;盘活西片区3个地块,确保建设项目顺利推进。是开展落实城市管理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提升活动,开展严厉打击海域非法违法采砂专项行动,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强化渣土车管理,持续打击非法营运、遗洒、非法改装等道路交通运输违法行为。

3.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一是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行动,对照行政执法体系和制度建设、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监督内容严格开展监督自查。二是举办《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专题培训细化条例重点章节条款讲解,强化案例分析,阐释行政执法程序中的普遍性问题,为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有力指引。

(五)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开发区党委根据《漳州开发区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任务分解表,切实促进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二是规范依法出庭应诉工作,今年以来管委会行政诉讼案件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并取得生效胜诉判决。三是加强行政监督,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指导,举办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学习周,建立信息交流和报告制度,深化内部监督。四是加强审计监督,推进审计制度体系建设工作,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开展以管理审计类型为主,专项审计为辅的审计工作方式,提高审计成果运用程度,充分发挥审计效益。五是深化“马上就办”机制,修订《漳州开发区管委会效能督查工作考评办法》,成立效能监督员队伍,加强重点事项现场督查力度;推进重点工作“马上就办”,每半月开展滚动进展汇报,完成重点督办项目进展专报21期;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累计督查130余次。六是完善舆论监督机制,加大网络舆情管控,开展专项整治17次,妥善处置不良网络舆情事件40起,确保辖区网络意识形态平稳。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落实《漳州开发区多元化调解中心实施意见》《漳州开发区多元化调解中心运行机制》《漳州开发区“访调对接”工作实施方案 》,组建“访调对接”专家库、信访评理员两支队伍,支持保障矛盾纠纷依法化解。二是健全社会救助机制,做细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工作,做到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根据决胜脱贫攻坚要求做好低保户动态调整。三是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经党委会研究审议,印发《漳州开发区“七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方案》,对照考核评估指标严格开展自查评估,7月份完成法宣云平台电子台账10类29项在线核验上报工作,法宣工作见实效。四是完善行政复议程序,制定《漳州开发区管委会行政复议工作分工和审批权限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程序、提升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对接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办理管委会首件行政复议案件1件并取得满意结果。五是健全人民调解机构和人员组建“商事调解委员会”“规划住建调解委员会”两支重点调解队伍。六是完善优化信访制度,制定《疫情防控期间信访工作方案》,成立疫情防控信访事项办理专门小组,部署防疫期间信访工作;大力推进“网上信访”,设立“主要领导接访日在线接访窗口”,将党政领导干部现场接访活动调整为网上接访或视频接访;扎实推进“最多投一次”阳光信访机制,提升群众初投事项一次性办结率,全面开展三年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

(七)全面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管委会法制机构全年组织开展、参加线上线下培训讲座6次,组织国家公务员学法考试1次,组织行政机关及人员听审1场。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重点执法单位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和队伍训练22场次,参加人次741人次,持续提升执法人员的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深入推进“法治公安行动计划”,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切实提升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水平。四是纵深推进“全警实战大练兵”活动,逐步形成以集中培训为主体、岗位培训为补充的教育训练模式,将执法资格等级考试作为加强民警学法用法的重要手段,提高民警的实战能力及法治水平。五是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制度,将法律知识纳入领导干部晋升测评中,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将依法行政情况纳入干部提拔任用、晋升晋级的重要考察环节。

(八)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发区成立依法治区委员会并于今年召开第二次会议,全力推动管委会及各单位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阶段重点任务。二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10月份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自查,对照《漳州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要求,完成依法行政、普法宣传、风险防控、依法治理领域各项法治领域重点任务,持续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大局的重要位置,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三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严格落实管委会每一年度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管委会部门每年向管委会和上一级政府部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制度,并按要求依法公开。

二、存在不足

在开发区党委、管委会的重视下,我区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成效尚有不足,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照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加大机构职责、优化整合力度相关方面尚有提升空间。

(二)对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要求,本级及下级法制审核机构和审核力量有待充实完善,合法性审核规范意识有待强化,审核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

(三)法治建设的督查指导工作力量尚欠,法治督查队伍尚需充实,法治督查指导工作的队伍化、常态化、法治化、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对照“普法责任制”和“创新普法”要求,普法合力尚有提升空间,普法宣传创新力度有待加强,打造创新亮点还不够多。

三、2021年工作安排

对照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我区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持续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根据省、市机构改革工作要求,结合推进《漳州开发区管理办法》出台,适时调整管委会内设机构职责,进一步明晰部门职责,理顺执法职能,推进行政执法改革。

(二)压紧压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推进法制审核机构和力量充实完善,提升本级和下级合法性审核意识,推动严格建立建制,确保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到位,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

(三)健全法治建设督查指导机制,完善我区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对照考核标准找差距、补短板,推动法治督查指导工作的队伍化、常态化、法治化、规范化。

(四)大力推进打造普法亮点,严格“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落实,增强各普法主体的普法责任感、紧迫感,努力提升创新时效,持续加强新媒体普法,打造普法创新亮点,优化基层普法阵地建设,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强化以案释法功能,提升社会法治水平。

专此报告。

 

 

漳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