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漳州开发区加快酒店业发展 财政扶持办法》的通知
漳招管字〔2020〕168号
各部门、各单位:
《漳州开发区加快酒店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已经2020年第29次管委会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漳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开发区加快酒店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扶持漳州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酒店业发展,完善开发区商业配套,加快形成商业中心功能区,根据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实施扩大消费需求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漳委办明电〔2020〕52号)等规定,结合开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开发区工商局注册登记且合法持续经营的酒店、小型或微型宾馆(不含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小微宾馆)。
第三条 酒店发展扶持奖励金列入文化与旅游发展局(以下简称文旅局)年度专项预算,主要用于改善酒店、小微宾馆的经营管理。
第二章 扶持奖励条件及标准
第四条 对满足以下条件的酒店或小微宾馆,开发区管委会给予财政扶持。
(一)固定资产5000万元以上(含),集住宿、餐饮、商务、会议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酒店,开业满一年,上年度营业额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
(二)固定资产在5000万元以下,入住率达到50%以上,床位数60张以上(含)的小微宾馆,开业满一年,上年度营业额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第五条 开发区管委会按以下方式及标准对符合条件的酒店给予财政扶持。
(一)对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一)项条件的酒店按以下方式及标准给予财政扶持。
1.床位补贴。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酒店每张床位按1200元/年标准给予补贴。
2.会议、餐饮配套补贴。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按酒店会议室场地面积每平方米400元/年、餐厅场地面积每平方米400元/年标准给予补贴。
(二)对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二)项条件的小微宾馆,按以下方式及标准给予财政扶持。
床位补贴。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小微宾馆每张床位按400元/年标准给予补贴。床位配套标准不得低于上年床位配套。
第三章 扶持资金申报和审批程序
第六条 扶持奖励资金的申请、审批每年办理一次,符合条件的酒店在年底前向文旅局提出申请,并附以下资料:
1.《开发区酒店业发展财政扶持奖励资金申请表》。
2.酒店投资额、上年度年营业额相关证明材料。
3.餐饮、会议配套面积证明材料。
4.床位数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 文旅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管委会审批。
第八条 扶持资金拨付审批程序按开发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九条 文旅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对申报项目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资金的,由文旅局负责收回已享受的各类扶持资金,并取消今后资金扶持资格,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追溯至2020年1月1日起,暂行两年。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文旅局负责解释。
附件:漳州开发区酒店业发展财政扶持奖励资金申请表
附件
漳州开发区酒店业发展财政扶持奖励资金申请表
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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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代表 |
| 固定资产(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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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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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项目 | 酒店床位(床) |
| 申请补贴奖励金合计(万元): |
会议场地面积(m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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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场地面积(m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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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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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单 位
声 明 | 本公司声明以上所填资料均真实无讹,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文旅局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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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会
领导审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