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关于开展“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及群租房 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漳招管社字〔2020〕25号
各社区:
近期漳州市及我区开展的“三合一”场所“回头看”整治工作中,发现社区排查整治工作覆盖不全面、整治不彻底等问题,辖区内“三合一”场所回流现象仍然存在。为消除火灾隐患,确保辖区内消防安全形势平稳,根据漳州开发区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工作暨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及《社会发展局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要求,决定从即日起,结合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及群租房消防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确保到2020年底,辖区内“三合一”场所得到有效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二、整治对象
各社区辖区内“三合一”(住宿与生产、储存合用)场所,群租房。
三、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底。
四、主要措施
(一)依法开展整治。一是坚持“总体铲除、疏堵并举”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教育等手段,大力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要采取措施,将生产经营与生活场所完全分离。对一时难以完全分离的,要严格按照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规定,进行就地改造,通过开通第二出口,疏通逃生通道,增设室外楼梯,实行垂直或水平实体墙防火分隔,规范安装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安装简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局部自动喷水应用系统,加强火源管理,对经营单位员工实行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等措施,消除火灾隐患;二是群租房消防安全重点检查消防设施配备是否完好齐全、电气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隔断、装修材料是否符合规范等;三要进一步强化“三合一”场所、群租房产权人和使用人的主体责任,对存在消防安全问题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上报有关部门处理。要通过开展巡查、区域联防等措施,严密监控,坚决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联合执法。加强与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对“三合一”场所、群租房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多管齐下,做好“三合一”场所、群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方式,充分发挥广播、微信、LED屏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三合一”场所的危害性以及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普及防火常识、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三合一”场所、群租房火灾隐患整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社区要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三合一”场所、群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我局将其纳入安全生产、平安建设等工作考核内容,并不定期到各社区实地开展督查检查,对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不及时的,依法依纪予以追责、问责。
各社区要于11月底完成排查工作,12月底完成整治,并分别在11月15日、12月1日、12月30日前上报排查整治工作台账(附件1);12月15日前上报群租房排查整治清单(附件2)。
附件:1.“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工作台账
2.群租房排查整治清单
漳州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2020年1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工作台账
填报单位:
序号 | 单位(场所)名称 | 地址 | 住宿人数 | 存在隐患问题 | 整改时限 | 检查人员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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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主要领导: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群租房排查整治清单
填报单位:
序号 | 出租房屋名称 | 地址 | 房东 | 存在隐患问题及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检查人员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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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主要领导: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