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关于印发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漳招管社字〔2020〕29号
各社区: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全力做好冬春季节社会面火灾防控,现将《社会发展局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漳州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2020年1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即日起至2021年3月是我区今冬明春防火期,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省、市、开发区安委办部署要求,结合社区冬春季节火灾形势,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一切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1.突出重点场所。要组织对宾馆、饭店、公共娱乐、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2.突出重要节点。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各社区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3.突出隐患治理。在冬春期间,各社区要在今年开展的“三合一”场所“回头看”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基础上,持续开展“三合一”场所及群租房排查检查,严防“小火亡人”。同时要依据《自建房加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导则(试行)》,加强利用既有自建民房改作为生产加工、仓储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上报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二)深化电气领域综合治理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全市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漳政办〔2019〕10号)要求,在2019年工作基础上,继续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纳入无物业小区改造,年底前,无物业小区消防设施改造完成率达100%。要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积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改造内容。
(三)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建筑
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分地区、分领域、分场所集中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摸清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或用作保温装饰的冷库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或冷库使用的可燃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
(四)加强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和隐患整改
1.加强执法检查。发现生产经营单位承诺安全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要配合有关部门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对严重失信、久拖不改的,要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要健全完善部门间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2.落实隐患整改。在组织社区自查自改、行业集中排查、消防安全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五)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
各社区要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广泛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家庭工作,全面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局干部员工、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安全培训,重点开展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做到“一懂三会”(懂得本岗位火灾危害性和防火措施,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设施、会逃生自救)。
(六)全面强化应急处置机制
要结合实际,整合应急救援力量,规范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健全统一指挥、信息共享、预警响应、应急联动、联合保障、技术支撑等工作机制,提高综合应急救援效能。要加强与有关部门会商研判,健全完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做好应急准备。
三、责任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职责任务。
(一)社会发展局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辖区消防安全实际,统筹部署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针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重点场所和突出风险,细化制定更具针对性的具体工作措施。
1.科学研判预警。2020年11月底前,要专题研判一次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部署分行业、分领域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逐一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和社区的具体工作职责、任务要求、时间安排。
2.重点约谈推进。要组织约谈问题突出、火灾多发的社区。对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要逐起开展延伸调查,在查清起火原因的基础上,研究火灾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措施。
3.严格督促督办。适时开展督查检查,督促指导各社区落细落实火灾防控各项工作。
(二)社区责任。各社区要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门别类开展集中检查,提升消防安全整体水平。
1.集中开展冬春季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各社区要按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范》,组织开展本辖区冬春季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建立健全详实的排查工作台账、隐患整改台账。
2.重点加强“三合一”场所、群租房、老旧小区等单位场所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风险隐患。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2月10日前)。各社区分别印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11日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组织分地区、分场所、分领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要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社会发展局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区管理科,承担日常工作。各社区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部门合力。要加强与其他部门沟通协作,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切实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三)严格督导考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将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社区,社会发展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社区和人员的责任。
各社区冬春火灾防控部署情况,请于2020年12月10日前报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社区管理科);12月起,每月20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报送工作总结报告。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何海辉,电话:0596-6895165,邮箱:hehiahui@cmh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