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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关于印发社会发展局干部员工深入社区基层 工作规定的通知

漳招管社字〔2020〕32号

发布时间:2021.08.24来源:点击率:0

各相关业务科室:

现将《社会发展局干部员工深入社区基层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社会发展局干部员工深入社区基层工作规定

 

 

漳州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2020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社会发展局干部员工深入社区基层工作规定

   

为进一步弘扬蛇口精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现就推进社会发展局与社区业务关联的干部员工深入社区基层工作,制定本工作规定。

一、工作职责

与社区业务关联的科室干部员工根据工作实际,紧扣社会发展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社区、基层,开展以下七方面工作。

(一)宣传法规政策。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时传达上级党委、部门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主动为党员和群众提供法律、政策服务,提高社区居民法治意识和依法治理社区水平。

(二)掌握社情民意。经常性的深入社区,了解掌握和收集分析社区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利益诉求和生产生活等情况,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为上级部门当好参谋。

(三)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帮助理清社区发展思路,指导制订和实施社区发展规划,挖掘资源潜力,推动社区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引导社区组织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促进居容整洁和乡风文明。

(四)参与社会管理。帮助社区制订维稳、安全、计生和信访等社会方面管理工作计划,定期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确定因素,积极协助社区两委干部处理重大事故、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等。

(五)服务关爱群众。对群众有需求和社区发展公益事业有需求要到管委会职能部门办理的事项,协助社区干部全程办理。积极帮助党员和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六)督导组织建设。指导抓好社区组织班子建设,积极协调好社区干部关系,完善社区居规民约,推动实施党务居务财务公开,指导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推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落实,协助做好社区后备队伍选拔培养工作,推进社区组织规范化建设。

(七)推动工作落实。积极推动社区组织和社区干部及时有效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

二、工作要求

干部员工每月要结合科室业务下社区开展联系工作不少于2次,驻社区干部每周不少于1天,要深入社区深入百姓,做到“五必访、五必知、五必到。

“五必访”:相关科室人员对社区里的困难户、“三老”人员、离任社区干部、党员、社区居民代表每季度走访1次。

“五必知”:驻社区干部对所驻社区的社情民情、工作任务、党建工作、经济发展、群众热点难点问题必知。

“五必到”:相关科室和驻社区干部在召开社区两委会、党员会、社区居民代表会时必须到场指导;社区里发生突发事件必须现场组织处理,社区里有重要建设项目相关科室必须到场指导和帮助;群众有事难事请求科室员工帮忙解决的必须到场;有发生社区居民重大矛盾纠纷的必到场协调解决。    

三、工作制度

(一)“两公开”制度。驻社区干部要在所驻社区的公开栏中公开个人姓名、职务,方便同群众的交流与沟通,并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一线办公”制度。各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每周要求1次,每月不少于4次工作例会,形成长效机制,驻社区干部、科室员工、社区干部要通过工作例会集中政治理论学习、交流汇报上周工作情况,传达社会发展局党委和上级会议文件精神及工作任务,对存在问题进行协调解决,并安排布置本周工作。

(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科室负责人、驻社区干部要及时掌握、摸排相关社区出现的苗头性和突发性事件,热点和难点问题,以及信访信息,做到及时上报,并做好稳控化解处理工作。

(四)“抽查测评”制度。由社会发展局党委年终考核,由社区评机关干部,就科室人员、驻社区干部下社区的次数、业务指导、开展推进工作、协调解决问题、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测评。

四、奖励惩处

(一)每位科室员工、驻社区干部每周要把下社区简要情况填入个人周工作进展表里,写入年终工作总结里。

(二)对驻社区工作落实情况好、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高的科室干部员工、驻社区干部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到位的驻社区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对违反工作纪律、群众意见较大、造成不良影响的科室人员、驻社区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