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关于成立常山开发区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常侨区〔2020〕5号
开发区各办、局,企事业单位,管理区(村):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精神,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8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部署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前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了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常山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施爱武 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何少栋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天宗 开发区管委会四级调研员
成 员: 胡 珉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常山分局局长
方树旺 开发区城建规划办主任、交通局局长
张国华 开发区管委办主任、旅游局局长
方智明 开发区财统办主任
方泓尧 开发区农林水办主任
林阳福 开发区经贸办主任
方子俊 开发区文教卫生办主任
周雄城 开发区环保局局长
许民南 开发区民政局局长
刘连华 开发区发改局局长
高龙武 开发区统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常山自然资源分局,办公室主任由胡珉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岗位变动调整的,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二、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常山自然资源分局主要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牵头工作、实施方案拟定、成果检核上报等全面工作。
2.开发区城建规划办负责城乡规划相关业务的指导及协助工作。
3.开发区发改局主要负责宏观政策指导等方面工作。
4.开发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协调调查经费等方面工作。
5.开发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会同常山自然资源分局开展数据统计及分析等方面工作。
6.管委办、农林水办、文教卫生办、环保局、经贸办、交通局、旅游局、民政局主要负责提供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有关的业务数据,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协作,积极配合协调解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我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