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开发区管委办 关于印发《常山开发区管委会 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侨区办〔2020〕31号
开发区各相关办、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国管节能〔2020〕39号)要求,现将《常山开发区管委会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办
2020年9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常山开发区管委会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办关于印发常山开发区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侨区办〔2020〕21号)要求,扎实推进我区党政机关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发挥党政机关在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与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行绿色办公,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鉴于开发区各办、局均为开发区管委会下设、内设机构,且都在一栋楼合署办公,由开发区管委会为主体创建节约型机关,到2020年底开发区管委会建成节约型机关。
主要年度节能指标要求为:相比2019年度人均能耗下降2.2%,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人均水耗下降3.2%,同时横向对比低于全省县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能耗水平。
二、创建内容
(一)完善制度体系
1.明确负责推进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明确专人负责。
2.健全完善节能制度。制定年度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计划,明确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制定本单位节约型机关创建具体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节能、节水、垃圾分类、资源循环利用、绿色消费等规章制度。
3.完善能源计量情况。实行能源资源消耗分户、分区、分项计量;建立能源器具台账。针对当前办公楼、宿舍楼、食堂等区域共用电表、水表的情况进行整改,办公楼、宿舍楼、食堂分表计量,新增电表、水表若干个。
4.严格落实能耗统计和台账制度。按时报送能耗数据,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
5.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大院内节约能源开区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执行不利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
(二)推行绿色办公
6.节约用材。倡议各办、局使用无纸化办公系统进行公文处理;完善办公用品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办公用品采购、保管、使用制度,采用双面打印;使用再生办公用品;严禁使用一次性用品;开展“反对食品浪费,倡导光盘行动”等节约粮食活动。
7.节约用电。充分采用自然采光;公共区域改造声控或光感应照明;严格执行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并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
8.节约用水。全部使用节水器具、设备;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定期巡查。
9.践行绿色出行。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实行单车能耗核算,建立统计台账;鼓励公共交通、公用自行车等低碳出行方式;使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10.绿色采购。在新采购办公用品时加大绿色采购力度,严格执行绿色采购标准;带头采购更多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
(三)实行生活垃圾分类
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按照国管局《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 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办发〔2019〕31 号)要求,严格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建立垃圾清运台账,确保各类垃圾规范处置,不断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活动,引领带动全社会开展垃圾分类。
11.配置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在办公楼卫生间两侧分别设置一套垃圾分类收集桶;在食堂设置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容器;设置专门场所或容器收集有害垃圾。
12.严格实行分类投放。在垃圾集中投放点张贴投放指南,指导干部职工准确投放垃圾。
13.实行分类收运。有害垃圾单独存放,交由有资质企业处理;可回收垃圾统一回收交由有资质企业进行实质性回收;与所在城市专业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机构签订收运处置合同;建立垃圾分类数量、去向台账并定期公示。
14.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组织或参与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
(四)开展宣传教育
15.开展节能宣传活动。设置办公设备节电、随手关灯、空调温度设定、节约用水、节约粮食等各类节约行为提醒标识;开展节能宣传周、低碳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活动;单位领导带头参加节能活动,并将经验做法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进行宣传。
16.参加教育培训。指派管委办人员参加国管局、清华大学联合举办的远程培训班和省市组织的各项会议和培训;联合环保局、执法局等举办节能低碳等生态文明知识讲座,增强干部职工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营造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的氛围。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20年6月)。以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为契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节能法律法规,利用新闻媒体、电子显示屏、局域网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以“节约能源资源,人人有责”、“节约能源资源,从我做起”、“从节约每一张纸、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升油(气)做起,弘扬勤俭节约传统美德”等为主题的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宣传,倡导“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风尚,牢固树立节约能源资源的意识,培养低碳健康的生活方式,使节约能源资源成为时尚的生活理念。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7月--2020年12月)。
管委办根据本实施细则和《福建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价标准》(详见附件2)要求,牵头组织各办、局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突出抓好节约能源资源目标管理,完善制度体系,推行绿色办公,完善机关节约用电、水、油、气和行政办公经费等措施,倡导机关文明新风尚,努力形成机关节能降耗浓厚氛围。
(一)申报及自评
填写《福建省节约型机关创建申报表》(详见附件1),对照《福建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价标准》(详见附件2)进行自评,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相应佐证材料:年度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能耗、人均水耗,除提供本单位编制、工作职责、能耗财务凭证或相关证明外,对应《福建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价标准》所列的“完善制度体系、推行绿色办公、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情况开展宣传教育情况”评分细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除长期有效的制度文件外,各项指标证明材料均为单位近一年的工作情况)。
(二)初审及核查
创建申报和自评材料报本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由本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本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核查。核查未通过的,提出整改意见,创建单位整改完成后再行复核。
(三)抽查及备案
漳州市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将对我区节约型机关创建情况进行抽查,并上报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
第三阶段:评价阶段(2021年1月--2023年1月)。
迎接省级检查评价核定。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全省各级党政关上年度节约型机关创建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全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价结果通过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定后,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以适当方式公布。对未按时限、计划完成节能部门下达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能耗、人均水耗年度节能指标;违反规定造成能源资源浪费的,及时下达节能整改意见书,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整改的予以通报。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节约型机关创建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战略部署是各级党政机关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具体行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节约型机关创建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工作的重点,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确保节约型机关创建稳步推进。
为使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经开发区管委会同意,成立管委会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杨福星 开发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 组 长:张国华 开发区管委办主任、旅游局局长
成 员:方子俊 开发区文教卫生办主任
方智明 开发区财统办主任、财政局局长
方树旺 开发区城建办主任
方泓尧 开发区农林水办主任
林阳福 开发区经贸办主任
郑一宏 开发区综治办主任
沈望二 开发区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负责城市管理执法局日常工作)
周雄城 开发区环保局局长
陈加龙 开发区管委办二级主任科员
张元锋 开发区党务办三级主任科员
刘连华 开发区经贸办副主任、发改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开发区管委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陈加龙兼任,联系人:李旖佳,联系电话:8628536。
领导小组成员因岗位变动调整的,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二)落实主体责任。管委办负责牵头有关部门指导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管委办、财政局、文教卫生办、发改局等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形成合力,提供资金、宣传等坚实保障,共同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
(三)加强监督审核。管委办加强对全区各级各部门节约型机关创建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核查和评价,确保创建工作进度。核查评价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对标审核,自评、申报审核结果应有据可查,真实准确。确保按时限、按计划完成。
(四)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文教卫生办要利用媒体,借力载体,挖掘先进典型, 加强总结交流,推广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支持的工作氛围,推动创建工作整体提升。大力宣传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