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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山开发区开展畜禽及 牛蛙养殖污染反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常侨区〔2020〕53号

发布时间:2021.08.24来源:点击率:0

开发区各办、局,市县直、企事业单位,各管理区、村:  

常山开发区关于开展畜禽及牛蛙养殖污染反弹整治行动

方案已经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落实。


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 121


    (此件主动公开)



常山开发区关于开展

畜禽及牛蛙养殖污染反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第一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任务排查梳理工作及《2020年市级层面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实施方案》(漳委办明电〔2020〕94号)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开发区畜禽及牛蛙养殖污染整治治理成果,完善长效治理机制,确保第一、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取得实效,特开展畜禽及牛蛙养殖污染反弹整治行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集中利用12月1-12月31日期间,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纪律,打好畜禽及牛蛙养殖污染反弹排查整治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已整治情况和存在问题

我区2015年至今已基本完成生猪、鹅、鸭及牛蛙养殖场的关闭、拆除,但由于受生猪、鹅、鸭及牛蛙价格上涨的影响,加上个别养殖户环境保护意识淡薄,为追求经济利益,不顾各级政府部门政策规定和开发区整治要求,养殖有所反弹,不同程度污染了我区生态水系环境。

(二)整治目标      

1)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全部关闭拆除,不得养殖。

2)适度养殖区内生猪250头以下全部关闭拆除,250头以上的养殖场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

3)全区全部禁养牛蛙 。

(三)实施步骤

1.做好宣传,全面摸清反弹底数

(时间节点:2020121-127日)

各管理区(村)和挂钩办要组织一支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工作队伍,负责摸清本辖区生猪、鹅、鸭及牛蛙养殖场的底数,并填写摸底调查表上报至开发区河长办321室。

2.发放禁养通知书

    (时间节点:2020121日-127日)

各管理区、村及挂钩办在摸底调查时一并开展生猪、鹅、鸭及牛蛙养殖污染整治宣传工作,做好养殖场(户)思想工作,同时下达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

3.自行拆除(2020121日-1231日)

禁养区内生猪、鹅、鸭及辖区内牛蛙养殖场(户)全部自行拆除,并签订拆除或弃养协议书,属于已补偿又重新养殖的反弹场(户)一律不予补偿。

4.挂钩工作队及管理区组织强制拆除

    202111-2021年1月15日

禁养区内生猪、鹅、鸭及区内牛蛙养殖场仍未自行拆除的,由各管理区、村的挂钩工作队及管理区、村组织队伍,进行强制拆除,强制拆除需提前报告养殖污染整治办。

 

5.全面组织验收 (2021年1月15日起)

由养殖污染整治办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各管理区、村进行全面排查验收,验收结果纳入对各挂钩办和管理区、村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乡村振兴等年终绩效考核,并组织对未能拆除的养殖场进行强制拆除。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责任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养殖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集中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来抓,围绕本方案确定的行动内容和责任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建立责任落实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管理区、村要落实属地责任,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农业、环保、国土、林业、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要落实主要责任,一把手要亲自抓,充分履行职责,全力指导、协调、配合开展工作。农林水办为总牵头单位负责技术指导、巡查督查、全面掌握全区摸底排查和整治情况,负责全区禁养河流水系的界定,负责查处非法占用林地建设养殖场行为;环保局负责对养殖场排污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城建办、执法局负责审查、查处违反规划建设养殖场的行为;电视台负责电视宣传工作,造浓造强整治氛围,要定期宣传报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政策法规;常山自然资源分局负责查处非法占用耕地建设养殖场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分负责依法对违法违规养殖场予以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常山供电公司负责对违法违规的养殖场予以断电,对违法违规新建、扩建的养殖场不予供电;常山网建自来水公司和内山片管区、村负责对违法违规的养殖场予以断水,对违法违规新建、扩建的养殖场不予供水。

开发区挂钩领导、各办(局)挂钩工作队、有关部门及管理区(村)要明确自身职责,落实环保“一岗双责”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敢于担当,形成工作合力,高标准、按计划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全力打赢养殖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完善机制

1、建立工作机制。实行每日一调度机制,各管理区、村主要负责人将当天工作开展情况上报至“河长制工作”微信群;建立巡查责任制,按照区党委、管委会安排,建立效能巡查机制,对重点管理区、村进行巡查,发现管理问题第一时间反馈至“河长制工作”微信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时召开联席会议,统一协调解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

2、成立综合治理机构。开发区成立“养殖污染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农林水办,并抽调效能办、公安、消防、环保局、农林水办、打假办、执法局、妇联等相关人员,成立“养殖污染防治攻坚战”综合治理工作队伍,在各重点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区“养殖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日常调度工作,对各责任部门、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和通报,并及时总结整治活动中好的工作经验,固化成功做法。

(三)跟踪进度,强化问责。养殖污染防治办按照各阶段工作要求,开展联合督查。各有关单位和管理区(村)指定专人上报进度,养殖污染整治办每星期对工作进度及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对存在“瞒报”、“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和工作中推诿拖沓、弄虚作假、不负责任的行为,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附件1 常山开发区畜禽及牛蛙养殖污染排查表.xlsx

附件2 畜禽及牛蛙养殖污染整治通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