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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的通知

杜政〔2020〕131号

发布时间:2021.08.25来源:点击率:0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为认真落实《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的通知》(古应急〔202088号),扎实做好202010月至2021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旺季期间安全检查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有效管控安全风险,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现就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检查重点内容

(一)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仓库、“四防”等基础设施达标情况,经营安全专项治理情况,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产品质量安全和流向登记、仓储安全管理情况等(具体检查内容参见附件1)。

(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零售场所安全条件达标情况,现场安全管理落实情况等(具体检查内容参见附件2

二、检查形式和时间安排

(一)经营单位自查。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督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做到不安全不承诺、不承诺不经营,根据销量合理安排进货量,库存达到饱和时,批发企业应停止进货。

(二)分级分类执法检查。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安全检查频次和监管执法力度,开展全面覆盖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并加强对从业单位自查和承诺落实情况的监督,严肃惩处安全承诺失信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在20211月底前开展检查覆盖辖区内全部经营单位。

(三)线上线下协同检查。信息化监管是执法检查的重要手段,各有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信息化管理,督促企业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对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并会同公安等部门,采取线上线下协同监管方式,通过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福建省危险物品一体化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等,发现查处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有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督促企业妥善安排部署旺季安全工作,认真制定并落实旺季安全监管检查方案,落实对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要求。

(二)严格执法,抓好问题隐患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隐患问题,要责令整改,构成重大隐患的,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检查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取得相关许可证的,要立即吊销、撤销相关许可,并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问责。

(三)建立机制,及时调度检查情况。20201221日至2021225日,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负责每周上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检查情况,报送附件1,附件2,附件3,均于每周二上午12时前报送我镇应急办(首次报送时填报自202012月起至报送之日的累计情况)。

(四)及时总结,推广有效经验做法。各有关单位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要在2021年1月底及时认真总结检查情况,梳理解决共性问题,归纳推广有效经验做法,并逐级加强跟踪调度。

附件:1.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2.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3.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者安全承诺书

附件1-附件3汇总.docx


杜浔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