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高新区党工委 漳州高新区管委会 关于成立漳州高新区突发事件 应急委员会的通知
漳高委〔2020〕18号
颜厝镇、九湖镇党委、政府,靖圆镇村办,区直各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决定成立漳州高新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应急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区应急委
主 任:苏孝道 区党工委书记
副主任:林继锋 区党工委副书记
杨怀生 区党工委副书记
蔡志斌 区党工委副书记
陈仁朝 区管委会二级调研员
田允瑞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谢宏坤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陈建进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蓝 磊 区管委会科技副主任
陈六郎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四级调研员
林清池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四级调研员
林琰标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四级调研员
成 员:黄伟斌 颜厝镇党委书记
唐 耿 九湖镇党委书记
吴宗荣 靖圆镇村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陈文勇 区办公室主任
林志旭 区党群工作部部长
廖毅敏 区科技与经济发展局局长
卢志攀 区财政局局长
李秋龙 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谢伟宏 区建设局局长
张建龙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再发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卢清辉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承福 区行政执法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陈阿伟 公安分局筹备组组长
陈聪斌 交警大队筹备组组长
陈东赐 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张雅玲 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副站长
陈世忠 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
戴阿杰 靖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清海 市政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
何少华 九龙江圆山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区应急委下设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应急办”),挂靠区应急管理局,主任由应急管理局局长卢清辉兼任,副主任由许宇宁、杨卫华、傅良勇、黄金萍同志担任。
以上区领导、区应急委成员如有人事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任,不再另行行文通知。
二、区应急委主要职责
(一)全面指导、调度各应急委成员单位科学、有效开展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二)督促各应急委成员单位健全完善应急救援队伍;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制度;根据国家《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规划建设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并及时补充更新,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三)组织协调各应急委成员单位和应急专家参与救援;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或者突发事件出现复杂情况,超出单个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处置能力和工作职责时,负责现场督导应对处置工作和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根据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组成现场指挥部;调动应急响应的人力、物力和后勤支援;当突发公共事件发展有扩大趋势时,及时向漳州市政府请求扩大应急。
(四)部署突发事件应对防范工作,研究制定全区应急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和重大方针政策。
(五)在漳州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落实和下达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的各项任务。
(六)授权应急委主任下达启动本预案和本预案执行终止的指令。
(七)监督检查各镇(办)、有关部门(单位)应急管理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情况。
(八)建立或者确定本地区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汇集、储存、分析、传输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并与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监测网点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加强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交流与情报合作。
(九)指定应急信息发布人,审定应急信息发布材料,签发向漳州市政府的有关应急信息报告。
三、区应急办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应急委工作联席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
(二)接收全区突发公共事件的报警信息,及时核实接警信息并作岀判断,及时向区应急委报告并跟踪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情况。
(三)综合协调各应急委成员单位,实时掌握、报告全区重大突发事件情况和动态,在事故发生后,保持上下沟通,及时传达漳州市政府以及区应急委的有关应急处置的指示、指令。
(四)落实区应急委关于应急救援工作的指示和措施。
(五)及时调整更新区应急委成员单位通讯录,确保信息联络畅通。
(六)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和区应急委的应急值班安排,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在重点场所和醒目地方,公布值班电话。
(七)负责全区应急保障工作,组织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信息员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八)组织实施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预案的培训、演练,并进行总结、考核,提出改进意见。
漳州高新区党工委 漳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