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在中心城区范围内 实行活禽集中屠宰和白条禽上市的通告
漳高管〔2020〕23号
为规范活禽交易行为,加强活禽宰杀管理,预防和控制疾病传染,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漳州市政府统一部署和漳州市农业农村局、漳州市商务局、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漳州市主城区市场家禽集中屠宰白条上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漳农通〔2020〕17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区实行活禽集中屠宰、集中检疫、白条禽上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活禽是指鸡、鸭、鹅、鸽子等家禽。其它依法可食用禽类参照本通知所称活禽执行。
二、实行禽类集中屠宰、集中检疫、白条禽上市范围:九湖镇岭兜、颜厝镇路边等两个农贸市场的摊位、商铺。
三、不得设置活禽交易市场从事活禽交易活动,对活禽实行集中屠宰、集中检疫、白条上市、分散经营,活禽集中屠宰由有能力、有资质的企业承担。
四、活禽经集中屠宰加工后,通过检疫、检验、包装、预冷、运输等流程,进入市场销售。未经检疫和检疫不合格的白条禽等禽类产品严禁进入市场销售。
五、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场内白条禽和禽肉产品经营者档案,落实查验把关责任。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销售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白条禽等禽类产品,查验并留存相关证明材料。
六、新闻媒体等社会各方面要加强宣传,引导群众接受和识别具有集中屠宰、检疫和出厂合格标志的安全禽肉产品。广大市民要提高禽类产品消费安全意识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养成良好消费习惯。如有发现在我区违法违规进行活禽交易、宰杀的,积极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漳州高新区科技与经济发展局(农林水局)6626085、漳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2315、漳州高新区行政执法局6626073。
本通告自2020年3月15日起施行。
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