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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政〔2020〕40号

发布时间:2021.06.18来源:点击率:0

各村(居)场、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九湖镇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九湖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日

                                                           九湖镇2020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漳州市高新区安委会办公室 漳州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漳高安委办〔2020〕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全镇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基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郑艺全任组长,镇安委会及其相关部门、各村(居)场、企业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为成员。“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业务指导、协调各部门、有关行业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负责组织实施全镇性活动。

三、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2020年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镇各村(居)场、各有关单位,各行业领域同时组织开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委会开展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以各村(居)场领导干部、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为重点,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人员互动讲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培训。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报刊、广播、新媒体等平台开设专栏专题,根据对象化、差异化、分众化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二)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村(居)场、各有关单位要紧密结合《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对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深入推进,反映工作进展,及时报道成效。广泛发动企业员工从细节上排查隐患,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广泛发动村(居)场、各有关单位,开展“查找身边隐患”“专项整治纠察员”等活动,积极举报风险隐患,排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下线上活动。组织咨询服务、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等线下活动,并通过网站、微信和各类媒体平台等线上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同步深入开展安全和应急公益性宣传

   (四)开展应急演练活动。一是广泛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各村(居)场和镇直有关单位要选择危险化学品、矿山、金属冶炼、有限空间、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高风险行业领域,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和城市建设运行中的重点部位,广泛开展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政企联动的应急演练活动。二是将演练活动与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结合,各单位要完善优化预案,加大装备物资投入,注重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村(居)场和镇直有关单位要强化易发生重特大事故行业领域的预警预报信息;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

   (六)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各村(居)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围绕企业落实安全承诺、开展专家指导服务进企业等,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要在农村积极开展群众性安全文艺宣传,利用大喇叭、宣传橱窗等载体普及安全知识,推动安全宣传进农村;推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深入宣传社区普及安全知识常识,推动安全宣传进社区;围绕复课学生防疫防控和学生居家生活安全教育,开展安全宣传进学校;围绕家庭安全隐患查找、邻里安全线上互助等,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指导。各村(居)场、各有关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制定“路线图”“施工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村(居)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要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搞好统筹,确保活动实效。各村(居)场、各有关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请各村(居)场和镇直有关单位在活动期间内于每周五前报送本单位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以上资料,均报送至镇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