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脱贫攻坚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督战帮扶(蹲点调研)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漳高靖圆综〔2020〕31号
各村委会:
为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将问题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脱贫攻坚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督战帮扶(蹲点调研)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漳建村函〔2020〕14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1、各村对本村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进行再排查,及住房存在墙壁无抹灰、电线裸露、门窗破损、屋顶漏雨、楼板损坏、楼梯无扶栏、护栏间距较大、屋顶楼梯间顶板存在安全隐患、女儿墙低于1.2米,房屋无户厕等问题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2、督战帮扶(蹲点调研)问题清单对象。
二、整治标准
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全面提升贫困户老旧住房居住环境,整治必须达到屋内屋外墙壁有抹灰、地板要铺砖(硬化)、电线不裸露、房屋不漏雨、门密无破损、楼梯有护栏、女儿墙高于1.2米,房屋有户厕,无住房安全隐患、门口务必悬挂“住房安全保障”等级挂牌、室内室外房屋卫生整洁等。
三、整治要求
针对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范围应逐户进行落实,对存在问题的贫困户住房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各村要逐户建档立卡贫因户住房安全问题整改台账留存整治前后房屋内外对比照片留档, 并于9月3日前将自查整改情况形成报告(加盖公章),上报包村领导签字、报送至靖圆镇村办社会事业二科; 综合科进行督办、跟进督促,如无故不落实,按效能条例处理。
漳州高新区靖圆镇村管理办公室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