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漳州高新区 养鸭(鸡、鹅)场清退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
漳高管〔2020〕69号
厝镇、九湖镇政府,靖圆镇村办,区直有关单位:
《漳州高新区养鸭(鸡、鹅)场清退整治实施意见》已经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9月1日
漳州高新区养鸭(鸡、鹅)场清退整治实施意见
2020年是“十三五”的收官之年,也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1-8月份我区国省控断面、乡镇小流域断面水质多次出现超标,水质极不稳定,超标现象严重。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农村生态宜居环境,彻底解决我区畜禽养殖污染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日益突出的矛盾,全面提升我区流域断面水质,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漳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经区管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对存在“散、乱、污”的养鸭(鸡、鹅)场实行清退整治。
一、工作目标
以保护水资源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为宗旨,在全区范围内清退整治“散、乱、污”养鸭(鸡、鹅)场,从源头上改善生态环境。
二、实施主体
各镇(办)为养殖场清退整治工作主体,负责做好辖区内养殖场清退整治工作。
三、资金保障
整治所需资金由区、镇(办)财政统筹,场内临时搭盖等构筑物需全面拆除,补偿标准按不高于《龙海市九湖颜厝两镇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龙政综〔2017〕62号)的50%给予补偿。
四、工作安排
九湖镇、靖圆镇村办于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清退整治整治任务;颜厝镇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清退整治整治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区党工委、管委会成立漳州高新区养鸭(鸡、鹅)场清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四级调研员林琰标任组长,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整治工作,协调解决清退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建立长效机制
严格落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清退后的监管巡查,并做好农业产业转型指导,杜绝复养反弹。对“反弹复建”的养殖场(有构建物),一律纳入“两违”建设处理,发现一起拆除一起。
(三)严格督察落实
由区效督办联合整治办组织相关部门对两镇一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工作不落实、进展滞后的,进行通报;对整治进展较快的,给予奖励。
附件:1.漳州高新区养鸭(鸡、鹅)场清退整治工作领
导小组
2.《龙海市九湖颜厝两镇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
偿安置实施方案》
附件1
漳州高新区养鸭(鸡、鹅)场
清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林琰标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四级调研员
副 组 长: 廖毅敏 科经局局长
陈东赐 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成 员:周顺海 颜厝镇镇长
杨少寅 九湖镇镇长
吴宗荣 靖圆镇村办副主任(主持工作)
李蛟龙 办公室副主任、效督办常务副主任
王银海 科经局副局长
陈俊峰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林 勇 生态环境分局执法大队负责人
陈晓琪 投资审计与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科经局,办公室主任由廖毅敏兼任,负责全区范围内“散、乱、污”养鸭(鸡)场清退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推动,督促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推动各项治理目标任务有效落实。